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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工作职责

发布日期:2019-06-18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
一、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,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
二、遵纪守法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教书育人。维护团结和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。

三、关心并参与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发展,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出力献策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教学活动,关心集体,不断提高综合素质。

四、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,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、思想品德和法律教育,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。

五、努力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和文化科学知识,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和在职培训。高级职称的教师要积极增强对中初级职称人员的培养,中初级职称者要增强接受培养的主动性。

六、勇于承担教学任务,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,认真备课、讲解并辅导、批改作业,保证教学过程的完整性和教学效果的显著性。

七、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,经常开展听课、评课和教学研讨。不断创新教学方法,在教育的实效上下功夫。

八、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。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申报、教学改革研究等工作。

九、关心、爱护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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